朝堂的紛爭與質疑,并未讓皇帝的決策拖延太久。
數日后,來自京師的明發諭旨抵達杭州。旨意內容,再次體現了朱元璋高超的平衡手腕。
明面上,皇帝對吳銘的功績給予了充分肯定。旨意中稱贊他“秉公執法,雷厲風行,廓清奸宄,安定地方”,并正式下令:將查抄的七家豪族主要成員,以及潘汝楨等一干貪腐官員,悉數鎖拿進京,交三法司嚴審定罪!所有查沒的家產,除用于本地賑災、平抑物價之外,其余一律登記造冊,運送京師,充入國庫。
這等于從法理和程序上,徹底肯定了吳銘之前行動的正當性和成果,給了那些質疑“程序”和“波及太廣”的官員一記響亮的耳光。
然而,在諭旨的后半段,語氣卻發生了微妙的轉變。皇帝筆鋒一轉,提醒吳銘“江南乃國家財賦重地,治理當以寬嚴相濟,務求穩妥”,“后續事宜,當與地方官員妥善協商,循序漸進,勿再操切”,并強調“安撫民心、恢復生產為第一要務”。
最后,皇帝以“勞苦功高,宜稍作休整”為由,下令由新任的浙江布政使(已從異地選派)接手日常政務及災后重建工作,而吳銘則“專司審結案犯、追繳贓款事宜”,并“俟案情明朗后,即刻回京復命”。
這道旨意,可謂恩威并施,褒中含貶。
它肯定了吳銘的功勞,讓他繼續負責核心的案子審理和追贓,這是“恩”和“信”。
但它又巧妙地收回了吳銘的部分權力,將地方行政權移交給了新任布政使,并明確要求他“勿再操切”,這是“威”和“誡”。
而“即刻回京復命”的指令,更是暗示了他的江南之行已近尾聲。
吳銘跪接圣旨,臉上看不出任何情緒,恭敬謝恩:“臣,領旨謝恩,謹遵圣諭!”
內心OS:“老朱這是打一棒子給個甜棗啊…功勞我領了,但風頭太盛,得收斂點了。讓我專心審案追贓,是讓我別把手伸得太長,介入地方行政?還是怕我再揪出更多大魚,讓他不好收拾?回京…看來這江南的風暴,要暫時告一段落了。”
送走宣旨太監,隨行的官員們神色各異。有人為吳銘感到不平,覺得陛下這是鳥盡弓藏;也有人暗自松了口氣,覺得終于可以不用再跟著這位煞星提心吊膽地查案了。
吳銘沒有理會這些心思,立刻召集手下,安排旨意執行。該移交的政務迅速移交,該押送進京的案犯嚴格甄別、分批押送,追贓工作則加緊進行。
然而,就在明旨下達的同時,另一道通過錦衣衛秘密渠道傳來的、來自朱元璋的口諭,也送到了吳銘手中。
口諭的內容極其簡短,只有一句話:
“京中非議,朕已知之。勛貴之言,不必理會。江南之事,一查到底,但需鐵證,勿授人以柄。”
這道口諭,與明旨的意味截然不同!
明旨是敲打和約束,是做給滿朝文武看的平衡術。
而口諭才是皇帝真正的核心意圖:支持他繼續查,不要怕勛貴的非議,但要講究方法,證據必須扎實,不能留下任何可供攻擊的漏洞!
帝王心術,深不可測。朱元璋既要用吳銘這把刀徹底剜掉江南的腐肉,又要防止這把刀過于鋒利傷及自身,更要平衡朝堂各派勢力的情緒。
吳銘深吸一口氣,將那道口諭就著燭火燒掉,灰燼落入硯臺之中。
他徹底明白了皇帝的意圖:表面的收斂,是為了更好的進攻。皇帝需要他在離開江南之前,將案子辦成毫無爭議的鐵案,將能挖的根須盡量挖出來,但又不能動作太大,引發不可控的動蕩。
“鐵證…勿授人以柄…”吳銘沉吟著。
接下來的日子,吳銘的工作重心完全轉向了審訊案犯和深挖證據。他不再插手地方具體事務,對外顯得十分“安分守己”。
但在布政使司衙門臨時設立的審訊室內,工作強度卻達到了頂峰。吳銘親自坐鎮,指揮手下對潘汝楨、沈榮等核心案犯進行一輪又一輪的審訊,反復核對口供,深挖每一個細節,尤其是走私網絡的上下游、資金流向、以及可能涉及到的更高級別官員的線索。
同時,追贓小組根據口供和查獲的賬冊,四處出擊,起獲了大量被隱藏、轉移的財物。整個過程,所有程序、文書、記錄都做得無比規范、清晰,力求無可挑剔。
壓力之下,新的成果不斷出現。又牽扯出了兩名暗中提供庇護的致仕官員、數名衛所中層武官、以及幾家與走私網絡有牽連的外地商號。
但吳銘也清晰地感覺到了一股強大的阻力。越往深處挖,線索就越模糊,關鍵證人要么“意外身亡”,要么消失得無影無蹤。顯然,江南盤根錯節的力量在遭受重創后,開始了更瘋狂、更隱秘的反撲和切割。
他知道,這大概就是皇帝所說的“度”。再深挖下去,可能就會觸及一些連皇帝都暫時不想去碰的領域,或者引發更強烈的反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