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銘的回京之期日益臨近,揚州府的各項事務在他的安排下有條不紊地進行著交接。那份耗費了他無數(shù)心血的《揚州新政條陳》也已最終定稿,用火漆密密封好,只待擇日發(fā)出。
他刻意保持低調,深居簡出,將露面的機會更多地讓給了即將接手的官員,力求平穩(wěn)過渡。揚州城似乎也進入了短暫的平靜期,仿佛之前的驚濤駭浪都已遠去。
然而,樹欲靜而風不止。
這日,吳銘正在后衙書房核對最后一批交接文書,王伯面色凝重地快步進來,手中拿著一份從金陵通過特殊渠道加急送來的文書。
“伯爺,京城來的消息,是…是都察院內部的抄報。”王伯的聲音壓得極低,帶著一絲不安。
吳銘心中一凜,接過文書迅速展開。這是一份都察院御史呈送御前的彈劾奏章抄錄副本,顯然是在京中的某位“朋友”暗中送來的。
奏章的標題便讓他瞳孔一縮——《劾揚州知府吳銘十大罪疏》!
他快速瀏覽下去,只見上面羅列的罪名可謂觸目驚心:
一曰“專權擅政,目無朝廷”:指責他在揚州獨斷專行,許多新政未及上報便自行實施,視朝廷法度為無物。
二曰“酷烈苛暴,虐殺士紳”:重提沈、葛二案,夸大其詞,稱其“羅織罪名,濫殺無辜,致使江南士林震蕩”。
三曰“與民爭利,敗壞風氣”:抨擊其設立平準商行是“官府行商賈之事,與民爭利”,破壞重農抑商之國本。
四曰“結交勛貴,朋比為奸”:隱晦提及他與魏國公徐達的翁婿關系,暗示其倚仗勛貴勢力,在地方作威作福。
五曰“標新立異,蠱惑人心”:指責其新政多為“奇技淫巧”,不合圣賢之道,蠱惑百姓,動搖國本。
……后面幾條更是捕風捉影,甚至將其防治天花之功歪曲為“用險怪之法,罔顧人命”,將整頓漕運污蔑為“借機安插私人,把持漕運”。
整篇奏章文辭犀利,引經據(jù)典,看似義正辭嚴,實則處處暗藏殺機,將他的功績全面否定,并上升到了破壞朝廷法度、動搖國本的高度。
奏章的落款,是幾位御史的聯(lián)名,其中領頭者,是一個名叫周縉的浙江籍御史。吳銘對此人略有印象,似乎與葛家有些拐彎抹角的姻親關系,且是江南文官集團中的激進派。
“好一招釜底抽薪…”吳銘放下文書,臉色陰沉。在他即將離任、回京敘職的關鍵時刻,拋出這樣一份全面否定他的彈劾,時機歹毒至極!這是要在他功勞簿上潑滿臟水,讓他即便回京,也背負著罪名和爭議,甚至可能影響陛下的最終決斷!
“伯爺,這…”王伯面露憂色,“這些人簡直是顛倒黑白!我們該如何應對?”
吳銘深吸一口氣,強迫自己冷靜下來。憤怒解決不了問題。他仔細回味著奏章的內容和時機。
“這份彈章,看似兇猛,實則有些急切了。”吳銘冷靜分析道,“全面否定,反而顯得虛泛。尤其是將防治天花、整頓漕運這些都拿出來攻擊,更顯其黔驢技窮,不擇手段。”
“但他們選擇在這個時候發(fā)難,必然有所倚仗。”吳銘沉吟道,“或許…他們不僅僅是想惡心我一下,而是想在陛下心中種下一根刺,為我回京之后設下障礙。甚至…可能還有后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