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就是說,地里的糧食收成后,一半的糧食都要上交給官府。
但是在實際的交稅的中,農民們交出的糧食都會超過五成。
一方面,在送糧食去交稅的途中,多多少少會有一些損耗。
另外一個,交稅的時候,衙役們使用的量具比村民們自用的量具要大。
"踢尖冒斗"往往是常規操作。
衙役們辛辛苦苦工作,手中握著權力,趁機撈油水是必然之舉。
老百姓對此也是敢怒不敢言。
如此一來,村民們辛辛苦苦忙活一年,最后只能留下大約四成左右的糧食用于自身。
村里收稻子的時候,蒙小華曾經去看過,水稻的產量低得嚇人。
同時,她也明白了為何老潘家有二十幾畝良田居然還會一家人吃糠咽菜,常常吃不飽肚子。
村里一畝精耕細作的良田,一季收成的水稻畝產只有兩石,也就是二百來斤。
就這二百來斤的畝產已經是豐收的年景,不僅種在良田里,還要耕種經驗豐富的老農細心看護幾個月,才能保證水稻的收成。
中間但凡出現個什么意外,連這二百來斤的收成都無法保證。
一些薄田的畝產甚至只有一石一百來斤左右。
細算下來,老潘家的二十幾畝地,一年能產的水稻大約在四千斤到四千四百斤左右。
一半的收成要交給官府作為田稅。
最后老潘家一季水稻只能剩下兩千斤左右。
一斤稻子能出米0。6到0。7斤左右。
兩千斤稻子大約能得到一千三百斤左右大米。
在蒙小華與潘仁和離前,老潘家除開長年不在家的潘仁,還有整整十二口人吃飯。
平均下來,一人一年的口糧在一百斤左右。
再算上夏季能收成的幾百斤小麥,加起來一人一年不到一百五十斤糧食。
就這樣,還是把所有的收成都換算成糧食。
但是,一家人不可能只吃飯,還要買一些最基本的生活用品。
沒有其他收入的農民,就只能將糧食賣了換錢,購買食鹽、布匹等生活必需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