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主叫蒙小華,她是家里的長女,下面還有一個弟弟和兩個妹妹。
父母在鎮上經營一家小小的雜貨鋪,維持一家人的生活。
同時,父親蒙正全會一些木工,偶爾會接一些木工活賺錢補貼家用。
她的夫婿叫潘仁,是潘家的長子,在鎮上的一家酒樓中做小二,每個月有四百文的工錢—對于絕大部分在地里刨食的農村人家而言,絕對算是穩定的高收入了。
當年公爹在世的時候,潘家比現在要富庶的多,家里的幾十畝良田足夠一家人吃用,還能讓兩個兒子潘仁、潘義去私塾習文。
一切的轉變從公爹感染風寒過世,兩個兒子相繼娶親生子后開始。
潘仁成婚早,但蒙小華的肚子不爭氣,前幾年一直沒有音信,后來好不容易懷孕,卻連著給潘家生了兩個女兒,分別是十三歲的大丫和十一歲的二丫,連一個大名都沒有。
直到第三個,蒙小華生了兒子潘山,今年九歲。
老四潘峰,今年七歲。
按理說,蒙小華生了兩個兒子,家庭地位不至于如此地位,最起碼不會被踩到塵埃里。
但是,凡事最怕有個比較。
老二媳婦李枝碧是一個能生養的,一口氣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。
兒子多,又生在前面,自然是得到了婆婆的歡心。
加上李枝碧慣會說話哄婆婆高興,自然讓婆婆錢桂芬更喜歡小兒媳婦兒。
蒙小華前面兩個都是女兒,在家里不自覺就低人一等,婆婆面前毫無話語權,在弟媳面前也覺得矮人一頭。
即便后來蒙小華連著生了兩個兒子,但家庭地位依然沒有絲毫改變,包攬了家里的大小活計,更是被婆婆和弟媳各種指使。
在這樣的一個家庭里,兩個女兒也被人當成傭人一樣呼來喝去。
老二家的丫頭臘梅被愛屋及烏,不僅不用干活,還每天被打扮得漂漂亮亮的,和村子里的其他小姑娘截然不同。
農忙的時候,蒙小華還要帶著兩個丫頭下田地干活。
就連年幼的潘山河潘峰,也必須做一些打豬草、撿柴火的活計。
老大家干著最多的活,卻是家里吃的穿的最差的。
反倒是老二家的丫頭像公主一樣養著,平常根本不用干活。
二丫摸著蒙小華額頭上的血漬,擔憂的道:"娘,你就算要和嬸嬸爭吵,也應該等爹爹回來,或者我和大姐在的時候啊。"
要是自己和姐姐在,也能在奶奶偏幫嬸嬸的時候,擋在娘的面前幫她擋住奶奶。
雖然奶奶打人很疼。
至少,娘不會被推倒暈過去,還流了這么多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