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同沒有猶豫立馬撥通了110。
“喂,警察局嗎?我是三中校長范同,我女兒一夜未歸,想報案!”
“您女兒多大了?叫什么?”
“范梅梅,25歲!”
“失蹤多長時間了?”
“到現在大約九個小時,一夜未歸,她平時不這樣的!”
“額,范校長,按照規定,必須是二十四小時以上沒有聯系上才可以立案!您自己在她經常去的地方找了嗎?”
“還沒有,但是我很擔心我的女兒!”
“您女兒有男朋友嗎?她最近有和你發生爭吵嗎?”
“前幾天談過一個,人不咋地,我讓她斷了,就因為這件事我扇了她一巴掌,但是我都是為她好!”
“額,您還是自己再找找吧!”
“我認識付局長,請幫個忙!”
“稍等!”
電話那邊的小警員將電話放在一旁,來到自己的隊長辦公室。
“咚咚咚~”
“請進!”
“隊長,剛剛接到一個報警電話,他說他是三中校長范同,自己女兒一夜未歸,但是自己沒有尋找,想讓咱們幫忙找一下自己女兒。”
“說一下他女兒的情況!”
“范梅梅,女,25歲,前幾日在范同的逼迫下和男友分手,昨夜九點出門至今未歸!他還說認識付局長。”警員看了一眼正在查案宗的大隊長。
大隊長頭也沒抬說道:“呵呵!一個個都找女兒,把警察局當什么了,你去回他讓他自己找找。”
“那付局長那邊?”
大隊長這次抬起頭看向小警員說道:“就說付局長去市里開會了,不在辦公室。他認識付局長,讓他親自給付局長打電話。以后別什么事都來報告,按流程走,你是人民警察,按法律法規辦事,不是為某個大人物辦事!行了,出去的時候關上門。”
新晉的年輕警察一臉受教回到了自己的工位。
“您好,范校長,我們局長去市里出差了,請您親自和付局長聯系。我們這邊確實能力有限,請您自己和家人多去尋找一下。24小時以后,若還是沒有發現,可以再次撥打110。”
說完,年輕警察掛斷了電話。
“嘀嘀嘀…”
范同拿著手機,聽見手機里嘀嘀嘀的聲音,皺起了眉頭,臉上浮現出一絲不悅。
“女兒,怎么了,范同,女兒怎么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