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,他和宋縣長鬧掰了,被下放到彎則水庫。要不然宋縣長升官,大家都清楚,王明一定不會去看水庫!
四、范同最后一次出現在沁縣,就是在取王明銀行卡里的錢,價值兩萬。
五、剩下幾次取錢記錄都在豫省,我們聯系到豫省警方,發現取錢的,是一位豫省的大貨車司機。
此人曾在6月8號,在沁縣國道休整過一次。據他描述,前擋風玻璃上面被人塞了一張借命紙條,經鑒定,該筆跡正屬于范同。
故,我們現在有理由懷疑,范同就是68王明被殺案的犯罪嫌疑人。”
鄭強聽了一遍案件進展后,不停地踱步,朝著劉亞婁的方向開口道:“劉亞婁,你記一下,我做以下批示。
一隊去調國道路旁的監控,一定要找到范同的蹤跡,他人還在不在沁縣,我要明確的答案。
二隊去查一下范同的原住址,并且調一下附近的監控,看看他有沒有回來。
三隊去移動調一下范同女兒、女婿的聊天記錄,看看他最近的情況。
四隊去盤查一遍王明的家庭,確保不落下任何一條線索,還有前幾次王明報案的地點也再去盤查一下。
現在案件已經基本明確,我可是在呂書記面前立了軍令狀,要在十日內破案。
我也知道大家的辛苦。
這件案子辦完,所有68重案組的成員這月績效加一千,休息兩天。
劉亞婁,給我復述一遍!”
“一隊……二隊……三隊……四隊……五隊這月績效加一千,休息兩天!”
“我補充一點,68王明被殺案并入范同殺妻案,兩案合并。”重案組組長說道。
鄭強想了想看著劉亞婁說道:“就這么定了!”
說完,他便轉身離開了重案組。
隨著追查方向的改變。
重案組一隊通過調取國道旁監控,竟然發現了范同還在沁縣活動。
他真的是膽大包天!
二隊負責范同原住址。
因為范同住所是一棟老樓,沒有物業,沒有監控,原本以為沒有什么發現。
劉亞婁警官和一名女警敲開房門,小剛和范梅梅正在吃飯。
他們逛了一圈也沒有發現什么異常。
倒是范梅梅房間里打扮得粉嘟嘟的,唯獨有點顯眼的是床上一大一小兩只黑貓警長玩偶!
“燕,我出去抽根煙哈!”劉亞婁警察看見那粉嘟嘟的閨房,他讓女警燕子進去看了看,自己則偷懶出去抽了支煙,順帶問問小剛一些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