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想到范同竟然又犯案了。
隨著監控中的帕薩特駛向小路,沁縣警察局也失去了范同的蹤影。
可就在這時,銀行卡上出現了第二次取款記錄。
兩千塊,在豫省!
然后是第三次,一萬塊,還是豫省!
直到銀行卡單日限額。
難道?
難道范同已經逃亡到了豫省。
一時間警察局會議室陷入了沉寂,每個人心頭都似乎籠罩了一層陰霾。
……
范同是知道警察早晚會發現王明被殺的事情的。
再加上他一個人,也沒辦法挖個大坑將人埋了。
只好就地取材,給他沉江了。
自從他在銀行卡里取了一回兩萬塊錢時,他就知道不能再取了。
再去就會暴露自己的行蹤。
所以他拿紙寫了一張紙條,紙條上記錄著銀行卡的密碼和一段話。
“銀行卡有三十三萬,借壽命三年,轉贈外人或透功德箱全家死絕。”
然后他將銀行卡和紙條,塞到了路邊停靠著的一輛大貨車前擋風玻璃上。
它掛著豫省牌照,車頭朝著豫省的方向。
大貨車起初沒有發現銀行卡,但是跑一趟晉省下來,擋風玻璃上全是煤灰。
他滋玻璃水的時候,才發現了這張紙條。
原本他還以為是別人亂扔的,氣得他罵了好幾句。
到服務區停下,看到紙條內容,他恨不得罵娘。
“勞資同意了么你就借我三年壽命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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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看到上面寫的金額,他表示也不是不可以商量。